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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国PIP公司出口我国的可植入人工乳房产品进行调查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法国PIP(Poly Implant Prohtese)公司生产的可植入人工乳房产品涉及安全性问题,法国有关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后,已于12月24日派员会同地方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在我国的注册代理和售后服务机构深圳市维恩杰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正在与有关国家监管部门联系,以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目前调查表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9年4月8日批准该公司可植入人工乳房(商品名:贝丽)的进口注册,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460906号”。该公司出口到我国的该产品共912对,现库存151对。迄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收到有关该产品的任何不良事件报告。
为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深圳市维恩杰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停止该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并督促该企业提供在我国已售产品的追溯列表,进一步收集、报告有关可疑不良事件或事故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关于印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等形式,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条 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第五条 投诉举报机构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六条 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建立一体化的投诉举报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章 投诉举报受理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统一受理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应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相关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 第九条 投诉举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第十条 投诉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投诉举报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涉及的投诉举报机构协商决定受理机构;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投诉举报机构决定受理机构。 第十二条 投诉举报机构收到投诉举报后应予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十三条 对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构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部门办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三章 投诉举报办理 第十四条 投诉举报机构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按重要投诉举报和一般投诉举报分类办理。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重要投诉举报后,应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立即交办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立即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受理一般投诉举报后,应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职责划分以及投诉举报办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转办或交办有关单位。能够即时办理的,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场办理。 第十七条 投诉举报机构应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研究并及时办理投诉举报。 第十八条 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自收到投诉举报机构上报、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后,应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举报机构。 第十九条 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下列工作准则: 第二十条 投诉举报机构应对投诉举报的办理结果进行审查。对办理不当的,应指导协调投诉举报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第二十一条 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也可以由投诉举报机构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 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协调、审查、反馈等环节,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全部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投诉举报承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和有关投诉举报机构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投诉举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部分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取投诉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如实记录回访结果。 第二十四条 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第四章 投诉举报跟踪督促 第二十五条 投诉举报机构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应跟踪了解办理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专访调查、座谈等方式了解情况。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应予协助配合。 第二十六条 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机构应及时督促投诉举报承办单位,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七条 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内部监督。 第五章 投诉举报分析处理 第二十八条 投诉举报机构应对投诉举报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通过对信息的深度挖掘,找出风险信号,发现薄弱环节,提出预防预警措施和建议。对热点、难点和具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形成监管建议,上报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一级投诉举报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应以适当方式定期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一般包括:投诉举报信息统计分析结果、承办单位办理投诉举报工作情况以及下一级投诉举报机构工作情况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中有关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压力过大怎样自我调理
为自己构筑健全的心理状态,解除心理疾患,不在职场竞争中输在心理环节上,是每个职业族的生存信条之一。
掌握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如正确地自我评价,合理地制定目标,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工作量;生活有规律,体育运动适度,以健康的体魄来对抗压力。据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班上就有不少高级白领前来学习,他们的目标是通过掌握心理学知识,教育子女,增进与工作伙伴的交流沟通。
形成张弛有度的生活方式,及时调节情绪和宣泄不良情绪。心胸开阔,保持乐观的心态和积极的处事态度,以缓解和消除紧张情绪。
通过饮食来缓解某些不适。如焦躁、心悸、失眠等情况出现后,可多吃豆类、五谷杂粮、蔬菜水果等食物,减少红肉类的摄取,避免喝咖啡、浓茶、酒等刺激性饮料。少食辣椒、芥末、花椒、大蒜、葱、姜等辛辣燥热之物。不要过分依赖营养保健品。
学点自我安慰和自我放松的技巧。譬如练习瑜伽和太极拳,对消除压力,缓解心血管疾病症状非常有利。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工作之余养花植树、欣赏音乐、练习书法、绘画、打球等,可以怡人情志,调和气血,利于健康。
建立心理支持系统,包括朋友、家人、心理咨询专家等。在郁闷难以排解的时候,向他们“诉苦”,寻求心理帮助。如果精神压力过大,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则需进行专门的心理疏导或治疗。
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身竞争力,才能使职业生命长久稳定。
及早规划职业生涯发展,合理安排生活节奏。一般来说,30 岁左右被称为“职业锚”,即 30 岁前变换工作,寻找自己的“生长点”。30 岁后尽量将工作方向稳定下来,是为创业阶段,直至 40 岁。40 至 50 岁若从事颇具发展潜力的事业,则以守业为主。年过 50,可以考虑为退休做准备,培养一些兴趣爱好。
药店转让注意事项
关于如何转让药店,我想给大家几条建议:
〈1〉观察它所处的商圈:包括它的位置是否有优势,评价它在所处商圈是否有竞争力,找出它经营困难的根本原因在哪里,评估自己的实力和绝对优势是否能够扭转它目前的经营不善。
〈2〉加盟一个好的连锁药店,这个连锁药店必须是:
(a)是品牌药店,
(b)知名度高,
(c)社会认同度高,大家喜欢来。
(d)质量放心,
(e)发展前景好,
(f)综合实力强,
(g)讲信用,负责任的连锁公司。
之所以加盟它,好处有:
(a)连锁效应,品牌优势,
(b)搭乘快车,利用他们的先进管理和成功方法,避免走弯路,错路。
(c)资源共享,越大的公司可以提供越多的可用资源。正所谓跟成功的人在一起也就是一种成功。
〈3〉考虑自己的资金是否充足,自己的心理素质是否经得起投资风险的考验。
如果你觉得你都符合以上条件,那就动手去做吧,成功指日可待,祝你好运!
开药店前的注意事项
[经营策划] 开药店前的注意事项(没有调查 就没有开店权)
“药店商圈的市场调查工作非常重要,是药店营销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可以说,药店若无市场调查作为营销基础,不可能有的放矢开展营销工作。
药店营销的市场调查范围十分广泛,有顾客属性调查,有商圈环境调查。药店的拓展和经营活动都脱离不了所处的社会环境,与药店相关的社会环境有政治、经济、政策和文化等因素。这些因素往往是药店自身难以驾驭的,只有在了解的基础上去适应环境,并为药店所用,才能保证在药店开业之后的经营管理取得成功。”
商圈调查意义重大
商圈调查帮助药店了解商圈内的常住户数和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分析不同商圈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从而预估药店的业绩,包括来客人数、平均客单价等业绩指标。对商圈的分析与调查,帮助药店明确哪些是本店的基本顾客群,哪些是潜在顾客群,力求在保持基本顾客群的同时,着力吸引潜在顾客群。
商圈调查帮助药店了解和掌握所在商圈的优缺点,从而决定是否为最适合开店的商圈。在选择店址时,应明确商圈范围,了解商圈内人群分布和分类,环境因素对药店销售的影响等。如:医保、社区医疗和处方药限购等,对药店的经营效益进行评估,衡量商圈的价值,使商圈、药店、经营等协调融合,创造经营优势。
商圈调查帮助药店了解商圈的优劣及顾客的需求与偏好,作为调整药店商品组合的依据。如上海市的消费者普遍喜好上海产品,其次是其他省市的品牌产品。药店应按照市场调查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后,订立药店明确的业绩目标。通过商圈分析,制订市场开拓战略,不断深入社区,扩大商圈范围,提高药店市场份额。
按功能划分的商圈
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见8月6日本版《药品营销 决胜社区》)将药店商圈按照社区管理模式分为五大类,能帮助药店根据不同的管理性质和特点,有的放矢地和社区沟通、开展社区活动。以下对药店商圈的分类,是药店进入新市场时对商圈的感性认识,也是将商圈按照居住、商业和办公等功能性的初步划分,便于对商圈的全面评估。
住宅区:以居民住宅为主的地区。分为高档住宅区、普通住宅区和旧城改造区。
文教区:附近有学校的地区。分为中小学校和大中专学校。大中专学校的学生和教师都是药店的消费人群。
办公区:以办公楼为主的地区。分为高档写字楼和一般写字楼。前者物业管理严格,后者相对松散。
商业区:以商店为主的地区。一是大型百货、超市等业态密集区,如上海的淮海中路、南京路和徐家汇商圈。二是以小型综合超市、其他便民多业态商业和服务业并存的区域,在城市主要商圈以外的大街小巷。
娱乐区:附近有影院、迪厅等娱乐场所的地区。
工业区:附近有工厂的地区。工厂的职工宿舍或家属住宅区,是药店的重点商圈。 夜市区:以夜市为主的地区。在大中小城市或者集镇均有自然形成的夜市区域。
专业店区:药店聚集的地区。如住宅密集区和繁华商业区都是药店扎堆的重点地区,市场竞争强烈,差异化营销重要。
药店经营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竞争优势,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在哪类商圈能发挥最大效益,这是开店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其次,它还有助于开店时对商圈的选择,针对不同的商圈制定差异化营销方法。
从四方面了解商圈
药店商圈的市场调查包括商圈定位、商圈特色、住宅特色、公共设施、商圈人群结构和竞争对手等方面。调查的主要目的,首先是了解商圈是否有足够的市场消费能力来支撑所开设药店的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其次是在经营中掌握商圈的动态变化和竞争对手的营运情况。下面简单介绍从居民信息、交通条件、建筑物特征和竞争对手四方面了解商圈。
药店所在地区的历史主要是区分成熟商圈和非成熟商圈,一般开发中的小区和新开发的社区,定义为非成熟商圈。
社会资源要善于利用和争取,如医保定点药房、Zhengfu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各种资源都是宝贵财富。
商圈的地形概貌也是影响销售的重要原因,如商圈内有河流、山脉、铁路、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主干道和高架立体交叉桥等都是药店商圈的不利因素。
◆药店商圈的人口状况:人口总数量、每平方公里人口数量(人口密集度)、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等。人口资料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派出所查询。
◆药店商圈内消费者的收入及消费习惯:可以通过社区采访、座谈会和问卷形式获得。
◆ 药店商圈内的产业结构:有生产企业、商业、服务业,学校、医疗机构等。
◆ 药店商圈内未来的公共设施及商业住宅的城市建设规划:药店的商圈随着城市规划的变迁而发生改变,商圈的成熟与否、商圈的优劣均可以发生转化。
◆交通状况:包括商圈内的道路发展前景、交通路线的密集程度、车辆往来班次、载运量和停车设施等,这些都是药店商圈的影响因素。
◆建筑物特征:住宅建筑状况及分布情况, 商业建筑物、 公共建筑物的分布情况及特征,人流聚集点各种建筑物情况等都必须了解清楚。
◆ 竞争对手情况: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随时随地掌握竞争对手的营运状况,才能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和实施办法,否则,会处处被动甚至挨打。
竞争对手的以下情况是必须要了解和掌握的:
首先是商圈内同业态药店的总数量、药店规模、药店背景、药店特色、经营状况和主要竞争手段等。根据在本商圈的角色定位,把各店划分为领先者、挑战者和追随者等身份,根据自身定位找准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又分为主要竞争对手和次要竞争对手。
其次是掌握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如主要负责人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从业经历等;其主要竞争优势、药店规模、品种特色、价格策略、营销方法、经营业绩和赢利模式等。另外要动态了解人事变化、规模变化、经营特色变化、促销手段变化和药店氛围变化等等。
总之,药店商圈的调查内容繁多,形式多样,是药店营销的基础和依据。在现实中真正重视药店商圈调查并善于运用正确的调查结果者,一定是市场的赢家。根据观察,新生的平价药房较传统药房特别是国有体制药店,对商圈的研究和市场调查要重视很多,这也是平价药房早期能够快速反应和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而不重视市场调查或者理性分析也是近年来平价药房因盲目快速发展导致失败的主要原因。
中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几点思考
1. [填空题]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颜江瑛称“所谓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是指在标签、说明书 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似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 、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 等产品”。
2.[填空题]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旦在本地市场发现了“冒充”类产品,除了查处本地相关 经营企业 外,同时宜将案情移交 产品生产地主管部门,对源头生产企业 重点查处。
3. [问答题]非药品冒充药品主要有哪四种情形。
答:非药品冒充药品主要有四种情形:
1,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
2,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
3,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
疗效;
4,随意添加药物成分。
4. [问答题]识别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难度主要存在哪几方面。
答:
1,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几类产品的生产,各地无统
一的审批部门,对于经营者而言,无法从这几类产
品的文号格式上,便捷地发现其不妥之处。
2,判断这七类非药品类产品的供应商资质须关注各地动态,与时俱
进。有些类别产品的流通需要行政许可,但是由于
行政许可权力机关的转换,同一时段,出现几个版
本的供货商资质并存的现象。
3,各经营企业在审批该几类非药品类产品及其供
方资质时,在供方的纸质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的合
法性的情况下,往往需借助各相关行政部门网站上
的数据库来核实。但是有绝大部分该类产品的信息
未公示在网上,所以无从核实,或者核实过程不便
捷。
5. [问答题] 要根治、减少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必须做到哪几点。
答:
1,正本清源:
完善全国性的保健用品、消毒用
品、化妆品等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尤其要规范准
入门槛,同时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治
理“冒充”。
2,渠道筛查:
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建立这几
类产品可供查询的数据库;为经营企业提供可靠、
权威的专业信息支持,流通链上的各经营企业通过
数据库查询,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环节中清除
“冒充”,拒绝采购此类产品,从渠道上,堵住产
品向下流向一级企业或公众。
3,终端维护:
对非药品类的广告加强审批与监
督,杜绝“冒充”广告对公众的侵蚀,加强对非药
品冒充药品的宣传,消除公众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迷信,从终端减少“冒充”危害公众健康。
4,齐抓共管:
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在针对“冒充”的问题上实行两手抓更有效。一手抓防范,一手抓纠正。在发现此类“冒充”的苗头时,要加强对各
相关企业的沟通、教育与指导,提高各相关企业识
别“冒充”的能力,防止各企业无意中经营到“冒
充”产品;同时针对恶意经营“冒充”的企业从严
从重处理,并对治理整顿结果予以公示,引导各相
关经营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抵制、打击“冒充”
的行列中来。仅依赖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
只有发动群众,共同治理,才能成效卓然。
新版GSP认证
1. [填空题]批发企业营业办公面积 150 平方米以上,仓库面积 500 平方米以上,并与经营规模相适应,验收养护室的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上。
2.[选择题] 阴凉库温度的要求是(A )。
A.2~25℃ B.3~35℃ C.5~25℃ D.5~35℃
3. [判断题]下列关于GSP中人员管理的说法是否准确(在括号内填入是或否即可)。
A.企业质量负责人,应为药学(中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执业药师,有2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 (否 )
B.企业质量机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并有5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否 )
C.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挂名不在职在岗的企业,3年不受理其GSP认证,同时取消当事人执业药师或技术职称的资格、注册及备案。 (是 )
D.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能兼任企业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否 )
4. [填空题]仓库分区分库:药品与非药品 、内服药与外用药 分区存放,中药材 、中药饮片 、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特殊管理药品 按要求分库存放;中药材 、中药饮片 库区按药品储存要求应符合阴凉标准。
5. [问答题]GSP修订案中对于采购的要求有哪些。
答: GSP修订案中对于采购的要求有以下五个方面;
1、 首营企业审批。
2、 首营品种(首次生产企业购进)进行审批。商业进货不要求。
3、 销售员,不要求提供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
4、 不再要求购进计划、合同。疫苗经营须书面购销合同。
5、 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只能向本省疫苗批发企业采购二类疫苗,以保证冷链达到要求。
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
在近期公安部统一指挥开展的打击制售假药犯罪集群战役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并核查发现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和少数药品经营企业涉嫌制售假药。为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对已查证属实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公开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结合制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对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药使用情况、委托生产加工情况、出租厂房设备生产情况等;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购销渠道情况、证照票据管理情况等。凡是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药品管理法》严厉查处,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制售假药的,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对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姑息迁就、查处不力的,应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查处工作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国家局。国家局将对重点案件督查督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